5月14日,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交通局挂了《关于延长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执行了五年的政策延长了一年出租车起步价12元,续租价格每公里2.6元保持不变。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通知已顺利实施近5年,有效规范了巡游出租汽车运输市场,充分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报道,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将(穗发改规字〔2018〕7号)延长有效期一年,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个别词语表述、管理部门的名称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巡游车运价为同城同价,具体标准如下: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的,每公里2.6元;候时费:巡游车运营时速不到10公里,每小时44元;回空费会阶梯式加,15到25公里按照续租价格加20%超过25公里,按续费价格收取50%增设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将按续订价格收取30英镑%
通知提出,完善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广州巡游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根据2017年车用LPG零售价格和巡游车行业运行相关数据,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如下:
车用石油气零售价格每变动05.69元/涨的时候,巡游车起步价同向变化1元。基准气价区间为3.51元/升至4.20元/升(基准气价区间中点为3.85元/升)基准气价区间对应的巡游车起步价为12元/3公里。在联动期内,采用滚动计算的方式确定燃油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每月进行半年燃油价格的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油价格达到运价联动起点时,运价相应调整。两次资费调整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达到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启动条件时,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发文实施,并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上述联动机制不适用于新能源巡游车。
通知自5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已调整计价器更换明码价签的巡游车,按运价标准执行。